wn182008 发表于 2010-9-8 10:37

2013年度--中国室内设计联盟 版主制度

中国室内设计联盟 版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盟版主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管理职能作用,活跃联盟气氛特制本制度。
  第二条 版主为经按论坛申请规定上任的各公共论坛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室内设计联盟所有在职版主及试用版主。

第二章 版主申请
    申请制度参见 http://bbs.cool-de.com/thread-561498-1-1.html

第三章 版主的义务
   
    第一条 勤于管理论坛,及时对好文章进行鼓励(标记精华、栏目固顶),对好文章及时向管理员或超级版主推荐总固顶,对不合规定的文章进行

转移或删除处理。多使用锁住主题或是移动话题的功能,少使用直接删除的功能,避免产生纠葛。
 第二条 尽可能回复论坛发表的文章,引导大家发表符合论坛中心和特色的美文佳作。
 第三条 定期策划组织论坛活动与讨论,做好论坛宣传,调动论坛气氛,扩大论坛知名度,增加论坛人气。
 第四条 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管理论坛,协调论坛上的不同观点,妥善调解处理论坛上发生的各种纠纷。
 第五条 公道正义,宽容大度,模范遵守各个论坛的管理规则,自觉维护版主团结,爱惜版主形象,接受网站管理和全体用户的监督。
      第六条 有责任心,想方设法提高各版块的人气。
      第七条 统筹版务、开展各类活动。
      第八条 执行论坛日常事务,例如奖励积分、设置精华贴、内容归类等等。长期整理索引贴参考http://bbs.cool-de.com/thread-71808-1-1.html
      第九条 执行管理员及上级版主发出的公告、通知和工作指引。
      第十条 版主应起到带头作用,积极发帖,积极回复。

第四章 版主的权利
   
 第一条 具有参加论坛举办的各项比赛或培训的优先权。
    第二条 季度或年度评比选出的优秀版主将获得论坛提供的礼物或奖赏并进入联盟荣誉榜。
    第三条 版主有要求获得相应权限、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版主有优先推荐版主人选的权利。
    第五条 版主有对社区管理人员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 版主有对社区总体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第五章 版主考核

每月一号对上月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分为3类: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一条 不合格版主将会公开警告一次,连续2月不合格者直接罢免职务。
    第二条 考核为合格的版主。得到300金钱的奖励。
    第三条 优秀版主,得到500金钱的奖励。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
    (1)合格评定:
   1.能完成版主应尽得义务
   2.上线时间:每月在线至少60小时.查看本月在线时间http://cool-de.com/misc.php?mod=stat&op=team
          3.发帖量100以上(其中包括回复帖)查看发帖数http://cool-de.com/misc.php?mod=stat&op=team
          4.每月管理次数最少20次以上。,查看本月管理次数http://cool-de.com/misc.php?mod=stat&op=team
    (2)优秀评定:
   1.很好的完成版主应尽的义务。真心实意的帮助会员排忧解难,尽版主职责,工作负责,表现突出,评价良好。
   2.上线时间:每月在线至少80小时.查看本月在线时间http://cool-de.com/misc.php?mod=stat&op=team
          3.发帖量150以上(其中包括回复帖)查看发帖数http://cool-de.com/misc.php?mod=stat&op=team
          4.每月管理次数最少30次以上。,查看本月管理次数http://cool-de.com/misc.php?mod=stat&op=team
          5. 高质量回帖、发表独到深刻见解、且受到广大会员的好评推荐者。
   6. 发展新会员,与会员间保持良好沟通者。
   7. 参与论坛群讨论、交流、并为论坛发展提出积极意见并寻求解决方案者。

第六章 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版主请假须在对应的管理论坛(专帖)备案,填写任职论坛名称、请假理由及假期,并按规定如期销假,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

须通过其他途径通知论坛。
  第二条 版主请假同时须做好版务管理交接,并每次假期不得超过15天,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须通过其他途径通知论坛。
  第三条 实习版主在实习期内请假不得超过5天,实习期满后按正式版主的请假销假制度执行。
第七章 版主奖励制度
    第一条 工资发放 月工资: 每月版主(包括试用版主)领工资与每月成绩成正比。
计算标准:
1.综合评定分计算公式:金钱=每月发帖量×0.6+每月管理次数×0.4+每月在线时间;威望=金钱数*0.03 。   
2.帖子质量,版主回帖要回质量贴,这是版主应有的义务。会有专门负责发帖质量的管理员全站巡逻督察,有灌水或较多水贴的版主,将给予提醒,更不得参与每月奖惩。

例:“默言007”每月发帖量×0.6+每月管理次数×0.4+每月在线时间=200
则工资为:金钱+200,威望+6(200*0.03= 6)。

注:每月版主工资由管理员分发到位

      第二条 每两个月评选优秀版面五个,优秀版主五位。优秀版面的每位版主都将获得一定奖励。优秀版主由各版面推荐,也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具

体操作规则稍后公布。
    第三条 将不定期的赠送中国室内设计联盟官方高品质模型
    第四条 日常奖励
         在版主日常管理回复贴中不定期超级版主、管理员给予优秀版主积分奖励。倡导与鼓励版主积极的有理有据的引导论坛技术讨论氛围的回

          复与发布原创帖!

    第五条 对表现特别优秀的版主,将颁发优秀版主徽章。
    第六条 其他奖励 不定期给予实物奖励。

第八章版主惩罚及罢免条例
  第一条 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视为擅自离岗且15天以上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

相关管理员阐述正当理由的,论坛有权视为引咎请辞处理。
  第二条 凡经考核不合格的,论坛直接免除其版主职位;
  第三条 未服从论坛统一管理,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论坛形象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甚

至销户等的处理。
  第四条 泄露管理论坛内容或转借拥有管理权限的会员帐户供他人使用并经查实,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若非个人原因导致拥有管理权限的

会员帐户被他人窃取并因此导致严重后果的,论坛将追究未妥善保管会员帐户的版主过失责任(如口头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或免职等处理)。
  第五条 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论坛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规则的行为,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

理,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第六条 对论坛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操作实施逆操作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第七条 对使用版主权限干预论坛活动,擅自删除、更改论坛公告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第八条 对使用版主权限擅自删除、更改论坛开展的商业活动内容的,论坛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第九条 滥用权限,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论坛有权视情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国室内设计联盟所有,并有进一步修改及完善的权利;
      第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中国室内设计联盟
                                                               二零一叁年叁月

时海燕 发表于 2010-9-13 15:34

认真看了。支持。内容详细!认真执行

非人即神 发表于 2010-9-13 15:36

明白。

苦中有乐 发表于 2010-9-13 15:58

看完了,看明白了!!!很利害!!!

辰星一力创 发表于 2010-9-13 17:58

很全面,同意。

秦永江 发表于 2010-9-13 18:25

支持```顶一个!

邓瑾 发表于 2010-9-13 23:21

王总出台的制度非常之齐全全面

o-鼡杺悢楛-o 发表于 2011-10-5 21:04

好的制度不是几个人认为好的就可以去实行!个人认为而是一个制度只要一半的人认为OK,方才可以实行!我们自己制定的东西肯定是认为能实行的,但我们最终的目的毕竟还是要让大家去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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