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劫犯持菜刀榔头抢劫珠宝店被判14年
中新网台州5月21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信员 叶长衫)去年12月,拿着菜刀榔头抢劫浙江温岭市一家珠宝店的四名劫犯张廷友、沈志武、赵文富、范天贵,近日被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均以抢劫罪,均分辨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力3年,同时处分金国民币3万元。2011年12月22日晚6时50分许,贵州省兴义市人张廷友、沈志武、赵文富、范天贵四人,经当时磋商跟踩点,分离携带三把菜刀和一把榔头等工具,来到温岭市泽国镇泽南北路由蔡菊青、陈薇珍夫妇经营的金仕乐珠宝店内。
范天贵用榔头敲破柜台玻璃,抢走柜内局部金器及钻戒。店主蔡菊青试图捉住其中一个劫犯,被手持菜刀的劫犯连砍5刀,致右额骨单纯骨折,右前额单条软组织创伤达3.5cm以上,肢体软组织创伤累计长度达15cm以上,其伤害水平已形成轻伤。
抢劫未遂后,4劫犯敏捷逃跑,乘上预先约好的停在邻近的一辆皮卡车,流亡乐清市白石镇。
公安机关当夜在乐清市白石镇街口村旅馆三楼后间将四人抓获,并收缴了被抢的全体金器、钻戒等物,发回给了被害人。经鉴定,赃物价值人民币150525元。
法院以为,被告人张廷友、沈志武、赵文富、范天贵结伙,以非法占领为目标,采取暴力手腕,当场劫取别人财物,数额宏大,并致一人轻伤,其行动均已构成抢劫罪,系独特犯法。四被告人持械抢劫,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因犯罪恶为造成被害人的经济丧失,依法应予赔偿,受害人蔡菊青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电台在线收听,四被告人应抵偿医疗费、财产损失费等公道部门,广播电台在线收听。温岭法院据此作出以上一审裁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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