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坊 发表于 2006-12-16 21:57

地下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及排烟设计探讨【几亩\名家坊】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生存的空间不断扩大,出现了许多高层建筑和地下民用建筑。由于这两类建筑的特殊性,一旦发生火灾将带来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地下建筑,由于它与地上的建筑有很大的差异,火灾后会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我国2000年和2001年的火灾统计,这两年中每年地下火灾发生的次数约为高层建筑的13%~13.2%,火灾中死亡人数约为高层建筑的28.3%~65.2%,发生特大火灾数地下建筑约为高层建筑的20%~57%,特大火灾中死亡的人数约为高层建筑的2~10倍,见表1。
项目 火灾次数(次) 死亡人数(人) 特大火灾(次) 特大火灾死亡人数(人)
年月 2000 2001 2000 2001 2000 2001 2000 2001
高层建筑 18432 15270 736 614 20 7 32 3
地下建筑 2439 1993 480 174 4 4 310 6
表1
以上火灾数据表明地下建筑相对比地上建筑的火灾次数多,造成的死亡人数多,特别是在特大火灾中,地下建筑死亡人数比地上建筑更多。地下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应该更严格。
地下公共娱乐场所的显著特点就是人员密集,火灾时容易发生拥挤;电气负荷大,可燃材料使用多,较容易发生火灾;也由于地下建筑的封闭性,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条件比地上建筑差得多,火灾时燃烧产生了大量的烟气,烟使人的视距下降,能见度大大降低,以至辨不清疏散方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地下建筑消防问题应更为人关注。
本文根据地下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特点和结构特点,探讨地下公共娱乐场所防火设计的对策。
    二、建筑防火设计
    2.1、正确选址,合理布局
    2.1.1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必须正确选址
    地下公共娱乐场所不应布置在重要的建筑物附近,否则应用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进行分隔;另外地下公共娱乐场所也不得布置在居民住宅楼,更不得设置在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内,应远离城市的加油站,天然气站,液化石油气站及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免发生火灾时造成城楼失火,殃及鱼池的结果。
    2.1.2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合理布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都规定地下公共娱乐场所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0米,不应设在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时,由于地下建筑的封闭性使室内燃烧产生大量的烟和热不能很快被排出,人员逃离方向和烟气的上升方向相同,火灾时产生的烟和热的上升速度可达到3~4m/s,如果从室内到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过大,无法保证人员的安全,所以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必须进行合理的布置。
    2.2、严格耐火等级
    建筑的耐火等级反映了一个建筑的耐火能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地下公共娱乐场所的耐火等级应达到地面建筑规定的一级耐火等级标准,在火灾中保持结构的稳定性,防止火灾造成结构变形和倒塌,防止火灾蔓延扩大。辽宁的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和吉林银都夜总会都是设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这是火灾发生后火势速度蔓延的原因之一。地下公共娱乐场所一般为钢筋水泥构件,而且结构厚实,有较高的耐火极限,但是地下公共娱乐场所的耐火等级是由各部分建筑构件组成的,需要注意各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公共娱乐场所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2.3、防火分区设计
    严格按规定的面积划分防火分区,控制防火分区的面积,主要是为了控制火灾范围,减小火灾损失。地下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应大于500㎡,这是由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疏散困难和火灾扑救困难的特点所决定。由于划分防火分区对平时的使用带来一定的限制,有时用途希望防火分区面积再大,可根据规范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使防火分区的面积扩大到1000㎡,局部设计时增加的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或用防火卷帘加水幕保护进行分割。设计防火卷帘时,水幕喷头喷出的水幕不单要保护防火卷帘的帘板部分,而且应包括帘板上部的金属卷帘传动结构及其墙体处安装卷帘的预埋部位,这样可以防止由于长时间的高温使砼结构爆裂,造成卷帘的整体脱落。划分防火分区时水泵房、厕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2.4、室内装修的设计
    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伤亡大的原因是由于装修用了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辽宁的阜新市艺苑歌舞厅火灾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目前要求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材料不燃化,要少用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特别是火灾时温度上升最快的顶棚和墙体上半部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公共娱乐场所中内墙软包面积不得大于墙体面积的10%或超过该房间的顶棚面积,其厚度不得大于15mm。有时从实际设计,出于装饰及特殊功能的需要,吊顶内除采用了不燃材料如混凝土,石膏,岩棉制品外,考虑满足豪华装饰及特殊功能(保温,吸声)的需要,内部装修采用了纤维板,胶合板等有机材料作为顶棚的装饰材料,则必须经过阻燃处理,达到防火要求。地下公共娱乐场所装修材料的发展趋势应向耐燃、低发烟、低毒的高分子方向发展。
    三、安全疏散设计
    安全疏散设计是建筑防火设计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它的核心是保证建筑内的全部人员,在允许的疏散时间内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安全疏散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人员的安全。
    3.1、正确确定疏散时间
    建筑物发生火灾后,人员能够安全疏散主要取决于两个时间:一是火灾发展到对人物构成危险所需的时间,即安全疏散时间;一是人员疏散至安全场所所需的时间。如果人员能在安全疏散时间之内全部疏散到安全区域,便可以认为安全疏散设计是合理。目前国内计算建筑物人员疏散时间的方法主要是出口容量法。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允许疏散时间一般认定在3分钟内。根据设定的安全出口宽度和总容纳人数,当计算出的时间不大于3分钟,可认为疏散设计为安全,否则就要改变疏散设计。
    3.2、设计足够的安全出口数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当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时,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出口。当一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安全出口数量和位置受条件限制时还可设计避难走道。
    3.3、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
    安全出口之间应按不同的方向分散布置,但同向布置时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对于较大的防火分区,人员较多,为了避免疏散时出现拥堵的现象,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水平距离应小于5米的要求太低,NFPA101中关于两出口间最小距离规定为至少为该建筑物或其服务区域的最大对角线的1/2。如500平方米的防火分区,最好的情况是正方形,两出口间最小距离要求也是15m以上。所以对于较大的防火分区,人员较多,两出口最小间距应大于15m。
    3.4、安全疏散距离
    房间的最远点至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房间的门至最近安全出口或防火墙上门的最大距离为40米。
    3.5、疏散人数
    地下公共娱乐场所的最大容纳人数为每个厅和房的建筑面积乘于人员密度指标来计算,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录像厅、放映厅人员密度指标为1.0人/㎡,其它为0.5人/㎡。地下公共娱乐场所的人员密集,每个安全出口疏散人数不应大于250人。
    3.6、安全出口的疏散宽度
    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的疏散宽度应按容纳总人数乘以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确定,疏散宽度指标为每一百人不小于0.75m并且不小于规范的最小值1.5m。
    3.7、疏散楼梯的设置
    设有地下公共娱乐场所的建筑当其地下层数为三层及三层以上,以及地下层数为一层或二层且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的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均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他的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可设置封闭楼梯间,其楼梯间的门应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疏散楼梯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小于10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大于0.22m时,可不受此限;地下公共娱乐场所不应与地上建筑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时,应在首层与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分隔,容易造成地下层火灾蔓延到地上建筑。
    3.8、应急照明设计
    火灾发生后,电源就切断了,就使室内陷入了一片黑暗,虽然消防法规定公共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在火灾紧急情况下有引导人员疏散的责任,但是在火灾发生并快速蔓延的情况下,很难做到这一点,这时应急照明就发挥了作用。在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线地面或靠近地面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而且指示标志要带有中英文和图案;疏散方向标志等应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及其公共转角处等部位,并宜距室内地坪1.00米以下的墙面上,其间距不宜大于15米;火灾疏散照明灯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应急照明的备用电池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安全出口标志应设在安全出口处,其位置宜在出口上部的顶棚下或墙面上。疏散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是不能互相代替的,因为两者所起的作用和作用时间是不一样的,疏散照明灯安装比较高,发挥作用是在火灾初期,而随着火灾的发展上升的烟气将其遮挡,这时只能靠疏散标志灯,它对人员匍匐逃生前进有积极的作用。
    3.9、火灾警报装置的设计
    地下公共娱乐场所的人员多,噪声大,有时发生了火灾而没有及时通知室内人员,错过了疏散的时间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特别是在卡拉OK厅及其包房,应当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保证在发生火灾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四、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
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后,升温快,人员疏散困难,主要立足于建筑物内部灭火设备的自救。最基本的灭火设备是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消火栓的设计
    设置消火栓时必须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的任何部位而且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米。为了避免发生火灾时消防安全出口堵塞或关闭,消火栓没有发挥应有的灭火作用,其保护范围不能跨越防火分区。消火栓应设计在明显易取的地点,出水方向宜与设计消火栓的墙面垂直,栓口离地坪高度宜为1.10米且应有明显的标志,与室内装修材料的颜色区分开来,同一公共娱乐场所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并且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米。当消防用水量大于10L/s时,应在室外设置水泵结合器,并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应设置在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并有明显的标志。
    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和扑灭建筑初期的火灾是非常有效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喷头类型的选定和安装位置的确定。

dairyman1123567 发表于 2006-12-18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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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bdw 发表于 2007-1-24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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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panda 发表于 2007-3-6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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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yhome 发表于 2007-6-1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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