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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晴有时有大到暴雨,下午第三节课,敬爱的刘阳老师的数学课上,我,伙同我的同桌黄书义、前桌金国松、左前桌戴友洵,违背了老师的旨意,违反了学校的规定,打破了班级的班规,影响了同学的学习,打乱了老师的讲课,浪费了人生,虚度了光阴,犯下了不可弥补的滔天大错,当真是万分可耻,无比可憎,及其可恨。数学课,尤其是刘阳老师生动而不失严谨,务实而不失欢乐,高深而不失趣味的美好的数学课上,我们四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记得初中老师曾教导过我:“上课不听就是犯罪。”我一直铭记于心,却不曾想又一次落入这沉重而罪恶的漩涡中)非但没有听老师循循善诱的教导、求真务实的讲课、充满激情的言语,而且四人狼狈为奸,不顾及老师和同学的感受,未将庄严神圣、伟大高尚、洁净无瑕的课堂放在眼中,展开了四人一伙的违法犯罪活动,秉承自娱自乐,自说自话,自以为是的三自方针,给老师带来了不计其数的麻烦,给同学带来了难以言明的困扰,给班级带来了难以想象的恶劣影响。我们愧对同学,愧对老师,愧对班级,愧对学校,愧对父母,愧对自己,愧对国家,愧对党,愧对人民,愧对先烈,愧对毛主席,愧对未来,愧对人生,愧对光阴,愧对一切。我们辜负了老师对我们的栽培,同学对我们的信任,父母对我们的养育,学校对我们的爱护,国家对我们的保护,人民对我们的期待,未来对我们的要求。我还对不起班长早上为我带的2块钱的薄蛋饼,对不起寝室长洗拖把替我省下的时间,对不起黄书义不辞辛劳帮我到教室后方倒的一杯杯矿泉水。我深深感到自己已然犯下了难以想象的滔天大罪,在老师的慧眼和同学们的观察下,我的一切辩解将无所遁形,终将得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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