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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7000.203-2013《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将替代已使用了10年的路灯标准GB7000.5-2005。那么,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有什么不同? 相关企业又该如何应对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三项技术差异:
1、 增加最高安装高度标记要求
制造商应在灯具说明书中说明产品的最高安装高度。当标记的高度大于5米时,灯具的玻璃罩(如有的话)应满足标准第6.5条款的安全性要求。
2、修改玻璃罩安全性试验要求
旧标准只规定了平板玻璃的试验方法,而新标准将成型玻璃也纳入了考核范围,这意味着使用弧形玻璃灯罩的路灯也需要满足玻璃罩安全要求。
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增加了一种可选的合格评定方式,该方式要求玻璃罩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使用摆锤或垂直落锤对玻璃罩施加5焦耳的冲击能量后,玻璃不能碎裂。(2)使用冲击头将玻璃击碎,在边长为50mm的正方形区域内的玻璃碎片数应大于20。
另外,新标准对旧标准中的合格评定方式也进行了修改。旧标准中的合格评定方式为:使用冲击头将玻璃击碎后,在边长为50mm的正方形区域内的玻璃碎片数应大于60。而新标准仅要求玻璃碎片数大于40。请读者注意该要求与第二段中要求的区别。玻璃碎片数大于40即可直接判为合格,而碎片数大于20的同时还需满足5焦耳冲击能量后玻璃不碎裂的要求。
3、 玻璃罩应在热限值下使用
玻璃罩应在玻璃制造商声称的热限值下使用。热限值应包括玻璃允许的最低和最高温度,以及最大的Δt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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