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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色溫度
因爲大部分光源所發出的光皆通稱爲白光,故光源的色表溫度或相關色溫度即用以指稱其光色相對白的程度,以量化光源的光色表現。根據Max Planck的理論,將一具完全吸收與放射能力的標準黑體加熱,溫度逐漸升高光度亦隨之改變;CIE色座標上的黑體曲線(Black body locus)顯示黑體由紅——橙紅——黃——黃白——白——藍白的過程。黑體加溫到出現與光源相同或接近光色時的溫度,定義爲該光源的相關色溫度,稱色溫,以絕對溫K(Kelvin,或稱開氏溫度)爲單位(K=℃+273.15)。因此,黑體加熱至呈紅色時溫度約527℃即800K,其他溫度影響光色變化(如表1)。
光色愈偏藍,色溫愈高;偏紅則色溫愈低。一天當中畫光的光色亦隨時間變化:日出後40分鐘光色較黃,色溫3,000K;正午陽光雪白,上升至4,800-5,800K,陰天正午時分則約6,500K;日落前光色偏紅,色溫又降至紙2,200K。其他光源的相關色溫度(見表2)。
因相關色溫度事實上是以黑體輻射接近光源光色時,對該光源光色表現的評價值,並非一種精確的顔色對比,故具相同色溫值的二光源,可能在光色外觀上仍有些許差異。僅馮色溫無法瞭解光源對物體的顯色能力,或在該光源下物體顔色的再現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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