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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在银行出具“预审批函”之前,担保公司会与客户签订两份合同。其一份合同上注明“收取贷款总额月息为2%的抵押贷款费、中介咨询费”,另一份合同则注明“收取贷款总额月息2.5%的垫资费用”。如此分拆,是惯用手段。
“如果还规避不了,可以做三份合同,避嫌高利贷。实际上担保公司干的就是高利贷的营生。”曾在一家大型担保公司工作过的业内人士郭颖告诉记者,至于收费名目可以变化多种:折现费、保险费……
事实上,按照国家规定,担保公司最基本的赢利点在于对贷款企业进行担保,帮助企业从银行拿到资金,担保公司只可从中收取佣金。
“担保公司做过桥很简单,担保公司、中介公司、银行三方一起‘过桥’就形成了。”某股份制银行人士介绍,“因为踏踏实实干担保挣不到钱,这样的链条产生,谁都没理由不干。”郭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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