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作者: 建筑规划考研学习网《au9.net》 | 4.1.1 平面图的方向宜与总图方向一致。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
4.1.2 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各层平面图宜按层数由低向高的顺序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布置。
4.1.3 除顶棚平面图外,各种平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1.4 建筑物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屋顶平面图应在屋面以上俯视),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以及必要的尺寸、标高等,如需表示高窗、洞口、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则应以虚线绘制。
4.1.5 建筑物平面图应注写房间的名称或编号。编号注写在直径为6mm细实线绘制的圆圈内,并在同张图纸上列出房间名称表。
4.1.6 平面较大的建筑物,可分区绘制平面图,但每张平面图均应绘制组合示意图。各区应分别用大写拉丁字母编号。在组合示意图中要提示的分区,应采用阴影线或填充的方式表示。
4.1.7 顶棚平面图宜用镜像投影法绘制。
4.1.8 为表示室内立面在平面图上的位置,应在平面图上用内视符号注明视点位置、方向及立面编号(图4.1.8)。符号中的圆圈应用细实线绘制,根据图面比例圆圈直径可选择8~12mm。立面编号宜用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内视符号如下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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