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室设计装修是时代发展的产物,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人们对时尚的追求及欣赏品味也将不断产生日新月异的变化。由于人们对精神世界的需求是无止境的, 因而家居环境将会逐渐成为人们进行自我创作的园地。
室内设计艺术化, 是人类寻求美、理解美和表现美的艺术创作过程。在居室美化中, 色彩的创意与构想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环境色彩是引导人的视觉情绪变化最重要的因素, 人们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适应或调整着个人与环境之间的色调关系。美不在客观事物本身, 而是在判断和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 特别是对色彩的选择, 需要彼此间有一种恰到好处的协调和适中的理性美学观。色彩既有主观性, 也有客观性; 既有自然性, 又有社会性。当主观性与客观性、自然性与社会性统一起来时, 就是我们所寻求的理想化色彩。色彩和谐是理想化色彩的核心, 所谓色彩和谐是指当两个以上被组合的颜色在人们的视感心理上所引起的快速反映, 也就是在欣赏色彩时所产生的愉悦心理, 或者说色彩和谐所诱导出的人的美感心情。
1 构成色彩和谐的重要因素色彩和谐的主要因素就是指色彩构成中相互间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实质上就是要求色彩间的近似与色彩间的对比具有有机的平衡关系。所谓近似就是指色相、明度、彩度的相互联系和谐的关系要素; 所谓对比, 就是指色相、明度、彩度的相互对比和区别的关系要素。色彩近似过强时, 就会产生单调感; 反之, 对比太强时, 又破坏了色彩的统一性和不协调的视觉效果。因此在居室色彩设计时, 对于这两者要给予全面地、综合地和辩证地考虑, 切不可单一地和孤立地处理。有人认为, 穿衣戴帽, 各有所好, 色彩的美丑也各有所爱, 没有客观标准, 这种思想实际上是不科学的。人对于色彩固然存在各自的偏爱, 那是由于每个人的性别、年龄、教育、经历、气质甚至于性格的差异所决定的。但是, 这并不能抹杀色彩和谐的客观规律性。色彩美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都是有它自己的客观规律, 凡是符合客观规律的色彩就是美的色彩。因此, 人们要营造美的空间环境, 就必须遵循美的色彩规律去进行构思创作。那么构成色彩美的客观规律具备哪些内容呢?
1.1 色彩的对比性
色彩本身不是孤立单独存在的, 在环境中总是一种色彩同几种色彩同时并存的, 即一种色彩总是被周围更多种色彩所包围。正是因为色彩之间的这种相互关系的存在, 它们才会发生交相对映的作用。现代家居是多功能、多形体、多色彩的综合体。室内的整体美是依靠室内诸多的形、色和功能的统一。那种单色调的两把木椅一张床的清淡无味的日子, 随着时代的变革、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已经成为历史。由于现代家居内容的多元化, 要想取得室内的整体美, 就必须重视室内诸多的形色和功能的对比关系, 没有对比会使人感到单调, 一旦有了对比性, 就会使人获得了欣赏的生动感。
色彩对比包括色相对比、明度对比、冷暖对比。色相对比包括对比色、邻近色、同类色对比。色相差别越大, 对比越强烈, 色彩越鲜艳明朗; 反之, 则减弱, 色彩变得单纯、柔和而宁静, 明度对比是指色彩的明暗深浅程度。其次是冷暖对比, 冷暖色是属于色光的物理特性上的区别。所谓冷暖, 主要是人们对色光的一种心理联想。人们对色彩冷暖的判断不仅依靠眼睛对色彩的感觉, 而且还需要依赖联想, 所以色彩冷暖及其对比是属于色彩心理作用的范畴, 如果过分强调对比会失去协调, 使其杂乱无章。
1.2 韵律与节奏
使其具有强弱、起伏、层次、轻重、穿插、制约等有规律的节奏和韵律感, 借此既加强整体的统一性, 又可以求得丰富的多彩性。
1.3 色调与比例
色调是色彩的总倾向, 它是控制全局的主要色彩, 由一个或几个相似的色彩占据优势而形成。室内各部分之间的色彩, 是相互衬托、相互依存, 在整体色调中发挥各自的性格特征。在变化中寻求与主色调和其它色彩之间的联系与协调, 力求在变化中求统一, 在统一中求变化, 从生理上、心理上满足人的不同要求。此外, 影响居室整体美还存在着比例关系是否和谐的问题。比例是各部分数量的多少、大小关系之比, 是相对的, 和谐的比例可以引起人的美感。
1.4 区别与联系性
联系性是指色相之间的近似或者相同, 明度和彩度之间的近似和相同关系。在色彩构成中, 如果没有区别, 就不可能会产生对比; 没有联系就不能产生调和关系, 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统一在一起, 才能够创造出优秀和谐的色彩关系。
1.5 宾主关系
在若干元素构成的整体中, 每一元素在整体中所占的比重和所处的地位, 将会影响到整体的统一性。如果主次不分, 没有量的多与少和面积的大与小的宾主关系, 也就失去了相互间的依存性, 削弱了整体的完整统一性。
1.6 色彩的均衡与稳定现代家居是多元素多功能所组成的综合体, 处理好诸多内容间的均衡与稳定关系, 也是求变化, 求统一, 求协调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稳定是指上下之间轻重的处理, 均衡是指左右相对轻重之间的处理。
我们在研究探讨色彩和谐的基本原则的同时,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设计者的注意, 那就是室内色彩的功能。
2 色彩在室内设计中的多种功能
2.1 色彩的情感功能
色彩的情感功能即是色彩的表现功能。所谓表现功能, 是指色彩对不同个性的人的一种心理表现。在大千世界里, 五彩缤纷的色彩并没有感情, 但由于人们在长期生活和艺术实践中产生的心理作用, 使人对色彩产生了某种心理上的联想和情感上的共鸣。由于不同社会、民族、信仰、文化教育、性别以及年龄等的差异, 人们对色彩的感受也会有所区别。不同色彩在人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影响是很大的, 因此, 才构成了色彩本身特有的艺术情感和魅力。
红色容易使人想到火和太阳, 可产生温暖和热烈的情绪, 而且它又象征着富贵吉祥。多用于冬季和少光照的室内饰物、床上用品及窗幔等。
黄色通常意味着光明、希望、灿烂和纯净, 又象征着豪华、富贵、宏伟、聪明和才智。如果和宗教联系起来, 又会给人带来一种神秘感。
绿色是大自然的主旋律, 色性平静温和舒适无刺激, 体现青春、生命、和平与希望, 其个性是优美的抒情的。
蓝色给人以平静、无限、深思、纯洁、静穆的感觉。色性较为沉静。
紫色明度较低, 因此色性安静, 多表现优越高贵、婉雅幽静的魅力。
黑色对人视觉无刺激, 因此黑色有安静、沉思、朴素、含蓄、庄重、严肃、权力和尊贵的象征。
白色给人恬静朴素、洁白纯真、幽雅高尚、和平真实之感。
人类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给色彩赋予了千丝万缕的感情。色彩功能与形象功能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的关系, 既可统一又可相互削弱, 因此, 应把这些象征看成是一种因人而异的启示。
2.2 调节功能
每种色彩都具有不同的反射功能, 人们在设计室内空间时, 可以利用颜色的反射功能来调节室内光线的强或弱。如果室内光线过强时, 可以选用反射能力较弱的颜色; 反之, 室内光线不足时, 可以选择反射能力较强的颜色。色彩不仅能调节室内光线, 而且还可以利用色彩的明度和纯度两大要素作用, 从心理上调整室内空间的大小和高低。当室内空间过小时, 可以选用冷灰色调, 使墙面有后退感, 因而产生扩大空间的效果。如果室内空间过大时, 可以选择明度低的暖色系统颜色, 因为这类颜色具有前近感觉, 可以使室内空间产生紧凑和缩小的错觉。之外, 还可以利用色彩的轻重来调节室内上下空间的高低感觉。如果室内上下空间较低, 天花板可使用高明度, 高纯度较轻的颜色, 使上下空间有升高的感觉。相反, 如果棚顶使用明度较重的暖色调时, 天棚则有下沉之感, 相应缩短了上下之间的距离。
2.3 审美功能
色彩赋予人们心理上的某些联想, 或者叫心理反应, 会产生一系列的感情因素, 这就是所谓美学功能在人们心理上的影响。在大漠中很难行走如饥似渴的人, 偶然遇到赖以生存所需要的清水绿洲会欣喜若狂。当人们处在一个无色彩的高明度的环境中, 就会在心理产生空旷无依和迷茫的感觉, 一旦眼前呈现出一片经过处理的色彩时, 心理顿时升起一片勃勃生机。所以, 室内色彩处理得当, 就会提高环境的美度, 从而改变人的消极情绪为积极因素, 这就是色彩的审美功能作用。
爱美, 是人之天性。现代人从知识性科学技术中寻求美的生活答案, 从感性的艺术形式中去构筑高品味、高时尚的生活环境, 是人类文明、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的综合反映。它深刻地反映了人的精神面貌和作用于人们心灵深处与时代息息相通的艺术感受。一个能诱发人们情感和心动的室内环境, 会给人带来希望、朝气和对家的依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