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设计师含金量最高证书
一、招生对象
室内、建筑、园林、展示设计及相关专业人员;欲从事室内装饰设计行业的在校生或有为青年。
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以及艺术素养的室内装饰设计人才和装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二、培训鉴定内容
根据“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方式。培训将聘请有关高等院校的教授,设计、研究部门的高级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内容包括:室内装饰专业知识;设计创造力和美术功底;设计技巧和工作技巧;市场意识和职责,室内装饰设计项目管理与培训等。
三、报考条件
——国家三级(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国家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年满28周岁以上;
(2)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国家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年满33周岁以上;
(2)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3)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4)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四、考试时间地址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杭州 成都
五、资格鉴定及证书颁发
初、中、高级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综合评审三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室内装饰设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六、报名办法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2寸蓝底照片四张(一张需要扫描版)、工作年限证明件一份,请参考人员于报名截止结束前10天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至我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主任 010-88361361手 机:13301061891 QQ:86576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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