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届 H D O 中国青年设计大会作品征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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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稿对象:
1、各地高等院校设计类专业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2、对设计充满兴趣的所有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3、高等院校设计专业教师
4、从事各设计行业的工作者
5、业余设计爱好者
四、活动进程安排:
1、征集作品:2008年3月1日-2008年7月9日
2、整理作品:2008年8月10日-8月31日
3、专家评审作品:
初审:2008年9月1日-9月10日
复审:2008年9月11日-9月15日
终审:2008年9月16日-9月17日
点评:2008年9月18日-9月19日
4、评审结果发布:2008年9月20日
5、举行“H D O
中国青年设计颁奖大会”:2008年9月30日
6、举行“2008奥运·北京游”:2008年10月1日-10月3日
7、制作奖章证书,制作印刷各类《H D O青年设计优秀作品集》:2008年10月8日-10月25日
8、邮寄奖品证书,获奖作品集:2008年10月26日-11月6日
9、大会总结:2008年11月7日-11月21日
10、举行优秀作品巡回展览:2008年12月1日-12月31日
(说明:参赛作品必须于2008年7月9日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参赛作品评审期H D O组委会将邀请国内知名教授、专家、设计名师评选,并亲笔点评。获奖者将被邀请到北京今日美术馆参加“2008届H D O
中国青年设计颁奖大会”。继后的“2008奥运·北京游”将参观北京奥运四大主体建筑,游览故宫、颐和园、圆明园,被邀请的获奖者门票、食宿费用、往返车费由组委会承担。未获奖的参赛者,也将获得由组委会工作人员寄出的相应专业的《H D O青年设计获奖作品集》。最后组委会将在全国各大高校,全国各大城市展览中心举行优秀作品巡回展览。)
五、作品征集说明
1、征集范围:
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专业组:
有相关设计行业工作的设计师,艺术设计院校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学生组:
美术设计院校的在校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成人教育等,均可报名参加。
兴趣组:
非美术系(学院)类专业对美术设计有浓厚兴趣的学生或社会青年等,均可报名参加
2、评比类别
环境艺术设计类:
室内设计(家装,工装)、室外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展示设计等。
作品规格:要求JPEG或TIF的实景工程照片或电脑效果图的图片格式。若图片为竖式,宽度不超过1600像素,高度不超过2200像素,若图片为横式,宽度不超过2200像素,高度不超过1600像素,像素不大于300像素/英寸。单个图片大小不超过1M。若为手绘作品,规格要求一样,但须扫描成JPEG或TIF的图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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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项设置: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组:
金奖:共18名
证书、奖章、《2008届H D O环境艺术设计获奖作品集》
银奖:共80名
证书、奖章、《2008届H D O环境艺术设计获奖作品集》
铜奖:共280名
证书、奖章、《2008届H D O环境艺术设计获奖作品集》
优秀奖:共600名
证书、《2008届H D O环境艺术设计获奖作品集》
设计单位荣誉奖10名
证书、奖章、《2008届H D O环境艺术设计获奖作品集》
环境艺术设计学生组:
金奖:共32名
证书、奖章、《2008届H D O环境艺术设计获奖作品集》
银奖:共160名
证书、奖章、《2008届H D O环境艺术设计获奖作品集》
铜奖:共388名
证书、奖章、《2008届H D O环境艺术设计获奖作品集》
优秀奖:共800名
证书、《2008届H D O环境艺术设计获奖作品集》
最佳组织奖16名
证书、奖章、《2008届H D O环境艺术设计获奖作品集》
最佳辅导教师奖36名
证书、奖章、《2008届H D O环境艺术设计获奖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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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参赛评审说明
1、参赛作品图片中只需作品题目名称,不要在作品中签写自己的姓名或其他标记,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的内容、形式、材质、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有创新意识的存面。符合H D O
中国青年设计大会的宗旨意向即可
3、参赛作品统一用电子邮件发送到H D O组委会邮箱:hdo_2008@163.com。
4、请如实填写参赛资料表,并将参赛资料表随参赛作品一起发送到组委会邮箱。
参赛资料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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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获奖作品由H D O中国青年设计大会组委会聘请各大美术院校的专家教授、设计机构的著名设计名师评审,同时对部分表现突出的设计作品进行亲笔点评,并在颁奖大会中为获奖者颁发奖章和证书。
6、为保证大赛公平公正,教授、专家评审作品中将会全过程录像。录像将在权威媒体网站发布。
7、所有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分类编入各专业的《2008届H D O中国青年设计获奖作品集》,并于2008年10月8日-10月25日统一邮寄到所有参赛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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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参赛协议
1、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对本协议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其相关行为均须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有关入选作品的使用,入选者应授予大赛主办单位以下权利:使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对入选作品进行宣传的权利;组委会将负责对入选作品归档保存。
3、凡参加本活动的设计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内容,涉及到参赛者作品的侵权、科学、准确性问题,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负。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H D O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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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O 中国青年设计大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 本帖最后由 hdo 于 2008-2-27 16:33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