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布光方案前,要详细了解所用摄录设备的性能特点,并对播音员的面部特征作分析研究,同时还要考虑其它造型手段(如发式、服装面料和布光程序一般是,先布人物光、后布背景光、再布修饰光,也可先布背景光、后布人物光、再部修饰光。不管先布哪种光,都要将效果光控制在有效范围内,把多余的散射光遮挡掉,避免不同角度的光相互干扰而影响整体效果。
1.布背景光
布背景光时,要避开或修掉因布背景光而照射到播音员处的余光,不然会影响下一步的人物造型。通常在景物的两侧、正面或反面上下天地排式布光,灯的移动范围可根据景物而定,光比也因景而定。有的背景本身就带发光体,有些景物的结构较复杂,并有凹凸面,在布光时既要体现景的特色,还要考虑由于灯光的照射产生的阴影而影响舞美效果。布光时可进行分类照明,即先布面、后布点,区别布光,利用光比、淡色调突出景物的层次。背景光的亮度要低于人物光,与人物光的比例宜在1∶1.5~1:2之间。总之,布背景光时要尽可能减少阴影,把多余的光控制在播音员背后,在色彩运用上不要过深、过杂,宜用浅色调或中性色,色彩过重会影响播音员的服饰和形象,造成喧宾夺主。
2.人物布光
背景光布好后,可先把背景灯关掉,进行独立的人物布光。如果是男女双人播音,要根据男女播音员的脸部特征,确定主光灯位;若两人脸型差异较大,需分别设定主光,灯位的高低、角度要依脸型而确定。主光是人物造型的主要光源,是塑造人物形象、体现人物轮廓和肤色气质的光,灯的方位角度要依据人物的面向和脸部特征而定。一般情况下,主光灯在播音员面向一边。布光中女播音员的灯位不宜过高或过侧,特别是对脸部有皱纹的播音员布光,灯位的高度、侧度要掌握好。主光的位置一般在平行度的30~50,高度以坐姿时鼻影在鼻夹偏下一点为佳。若播音员是线条型的高鼻梁,灯位就不宜过侧,光线也不宜过硬,可采用柔光纸柔化光线。要注意:人物布光尽量不要散射到背景上,不然会影响整体画面的层次。若灯位躲不开,可用扉叶遮挡,如扉叶有虚影,可在扉叶上加黑卡纸加长遮挡,或用挡光板。
3.辅助光
也称副光,是用来弥补主光的不足,照射主光照不到的另一侧,协助主光塑造形象,增加质感和面部过渡层次,它起到充淡主光造型所产生的阴影的作用。辅助光要采用柔光灯,最好是二次反射式柔光灯,若是聚光灯,可在扉叶上加柔光纸。根据亮度情况,也可加两层柔光纸,一层加于透镜口,另一层加在扉叶前,增加柔光度。灯位可根据主光的位置及播音员的脸型、发型而设置,一般辅助光的影子不要过鼻梁,不然会有蝴蝶型鼻影,亮度与主光亮度的比例以2∶1~2:1.5为宜。
4.面光
即机位正面的光,是用来照射人物的正面,灯位一般在人物面部高度偏上,在机位上抛度的30°左右。也可采用双灯面光,即先用柔光灯进行面部照明,再用小型灯加眼神光,特别是在有提示器或播音员有下眼袋的情况下,需分别采用面光照明,但要采用挡光板分别挡掉不利于人物造型的光。如播音员有下眼袋,须单独用低角度的光进行局部补充,此时,要挡掉鼻梁以下的光,否则会有蒜头鼻影,并影响唇齿的美观。面光要帮助主光造型,使人物面部有层次,并有眼神光。眼神光以眼珠一点为佳,不可一片或多点。播音员播音时,牙齿和舌头要看得清楚、自然,并要控制亮度,尽量减少新的阴影,特别是下腭阴影和背景阴影,不然面部显得杂乱,画面不干净。
5.逆光
也称轮廓光,是用来勾划人物线条和立体轮廓的光线。它能增强画面的纵深感,突出人与景物空间层次,在人物造型上能体现发饰、肩部服装的质感、立体感。其灯位一般在播音员背后上抛度45~65°,亮度须高于主光,光比宜在2∶1左右,但不宜过亮,不然会产生不自然的感觉。
6.流动灯
也称修饰光,在特殊情况下临时用于局部修饰。如播音员着深色服装时,服装的颜色、质感不能体现,就要局部加强。要注意的是,切不可有余光散射到面部,要用挡光板把余光挡掉。有时播音员因睡眠不足或其它原因会出现双颊胖瘦不均的情况,可采用流动灯加柔光纸在瘦的一面进行细部补充。流动灯不宜过亮,一般在1kW以下,灯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角度要合理,光线要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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