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实木家具热销,各种“实木贴皮”家具纷纷上市,且价格昂贵,其中问题颇多,消费者小心上当。本市消费者王先生于2012年6月23日与家人慕名到上海某家具商厦,经挑选预定了一套05-222型柚木实木家具,价格为19000多元,并签定了《上海家具买卖合同》,二个月后家具送到,一天,王先生在布置新房时,忽然发现大橱的门背面有起壳现象,于是便怀疑家具用的面料可能有问题,后厂方派质检人员上门查看,确定是家具的面料用了贴面。王先生对此很气愤,作为上海品牌产品,信誉何在,当即向商厦提出“退一赔一”的要求,然而,该家具商厦接待人员认为:贴面是为了家具美观,家具的内芯用料肯定是柚木实木,不存在欺骗,坚决不同意退货,双方多次交涉无果,无奈之下,王先生请求消保委家具办帮助。
通过调查和了解,王先生共订了6件家具,家具基材为柚木实木,结果发现大橱的5扇门和电视柜的台面被贴了柚木贴面,内芯用料仍为柚木,那么,为什么厂方在柚木实木上再覆贴柚木贴面呢?厂方表示:由于柚木黑筋多色差大,在生产过程中为了家具美观和解决油漆色差大的问题,往往会贴上柚木木皮加以修正。许多消费者看了白坯后多要求贴木皮。我委家具办认为厂方的理由不成立,柚木实木覆贴木皮,提升了柚木实木的档次和等级,至少说明原来的柚木实木存在一定质量问题,柚木属名贵木材,自然是一份价钱一份货,作为厂家对于家具是否贴木皮应事先告知消费者,隐而不告这种做法对消费者是存在误导和欺骗。
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及交易条件。”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性能、主要成份、等级。针对王先生的情况,厂方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益,通过调解:厂方同意作退货处理,退款19460元,再一次性补偿消费者4000元,消费者对此解决满意。
消费提示:实木家具受到消费者青睐,“实木”贴皮家具虚假情况时有发生,经营者在生产家具时,不得以次等木材贴木皮冒充“高档实木家具”出售,不得隐瞒家具材质的真实情况。消费者在选购家具时,一定要弄清家具的材质、用料,了解实木材料的真实名称,并签定《上海家具买卖合同》,一旦上当受骗。可依据合同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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