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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_shome 于 2009-4-23 17:00 编辑
目前市场的建材销售模式及主体
是一堆没有灵魂的空洞建筑
就眼下的中国建材市场看,对于以最终消费者为销售目标(非九星类的批发型市场)的建材销售主体,存在着的主流的销售体系(及主体,下同),除了以企业或者产品品牌作为支撑点的大型品牌专卖店形式,从综合性的建在大型销售方式来看,主要以两种业态存在着。以上海市场为例看,一种是以喜盈门、红星美凯龙等为代表的摊位制的建材大卖场形式,一种是以百安居及好美家为代表的大型建材超市形式。然而,无论是传统型的摊位制大卖场,还是舶来型的大型建材超市,都无法直面眼前的一个社会困境,即如何提升市场和消费群体对其的信任程度。
传统的摊位制大卖场,从形式上是聚集了更多品牌各个门类的建材产品在一个销售主体(商厦)里面,既方便了消费者对于不同类型装修材料的一揽子采购,又便于消费者在相同类型产品上对于不同商家(厂家)、品牌的比较与权衡;更因为卖场主体的整体售后承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市场的消费心态。但是对于这样一种销售形式,且不论各个相关产品厂家(或其代理商家,下同)的各自为政所有可能带来的合心损耗,仅从消费者最基本的诉求出发来看,由于缺少了某种核心价值的连系和牵引,故而在现实的销售和实施过程中,往往与其打出的“用户第一”、“服务至上”的靓丽旗号相违背,始终都无法拜托消费者和市场对其的信任障碍。而百安居(以及作为建材超市的代表,刚来的时候也是咄咄逼人。粗看之下,他们似乎比原有的建材大卖场在消费者方便程度及利益保障方面多考虑了些;然而透过其光亮下的口号与外表,我们仍然可以看出他们仍然是全盘站在自身的利益模块上,并未对作为销售对象的消费群体作出有实质意义的关切与设置。
如果说摊位制的建材大卖场,因着商家(厂家)零碎的利益诉求而各自为政,尚不能将对于消费者的利益责任聚集于商场的一身;那么,即使如百安居这样的建材超市,也远未能将消费者最根本的利益所求落到实处。单纯的规模盛大的商场建筑、富丽堂皇的购物环境,显而易见是根本无法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全面维护的,不管标语挂得有多高,口号嚷得有多闹,都无法实现对于消费者真实利益关切的实现和保障——因为无论是摊位制的大卖场,还是建材超市这样一种看似全面的服务主体,都没有一个灵魂的东西做支撑,那一栋栋高贵华丽的商厦,除了让消费者多为其买一些单子之外,就是商家(厂家)或者以及被外包的安装队伍多被克扣掉一些成本支出了!
那么,作为服务行业的建材超市或大卖场,究竟缺少什么灵魂呢?——我以为:他们缺少有别于旁人(同行)的差异化的核心优势。这个核心优势可以是“硬件”(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特技术和产品),也可以是软件(即依托于上述“硬件”上的能保证于消费者的消费权益的全面、完整的服务流程)。
可能有人会说:建材商厦只是各商家(厂家)和产品的展示和销售平台,他没有必要也无可能自己去生产自己的产品——好了,问题就来了:既然产品不是你的,你如何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呢?你所制定出的那套“服务承诺”究竟对谁起作用呢?对商家(厂家)吗?对不起,我只对我的产品负责,我只对我产品的安装负责,至于我的产品在安装或使用中由于与其它产品产生冲突,那可不是我的问题(而装修建材产品恰恰就是各不同产品的整合与集成!)
社会分工的逐步细化,形成了行业的不断分化,也成就了无数新兴行业的不断派生。但是以装修建材行业自身独有的特征看,一旦没有一个足以承载整个装修过程的产品主体来贯穿相关服务过程,各自为政的产品安装和服务便成为一种责任分散的主体缺失。消费者无论是在建材的采购中还是在采购产品的安装过程中,始终找不到一个可以诉诸权益要求的主体。百安居似乎将产品的采购与安装链接了起来,但是,因为供应商产品对安装过程责任认定的不确定性以及外包安装队对于建材超市利益诉求的不一致,消费者始终都无法从期间获得本应拥有的责任支配权和维权的话语权。
你不能说红星美凯龙没有花心思来“满足消费者的权益”,你也不能说百安居的“一条龙”没有部分地给消费者的装修带来便捷——但是,撇开红星美凯龙其地产扩张模式的初衷不论,单就其大肆鼓噪的“为提升消费者购物环境”所推举的观光式购物模式,与处于装修中的消费者当初所持有的特定心态就不相符合了(如此富丽堂皇的店堂环境,只会让消费者感觉所有的成本都只会由他这个消费者来最后“埋单”了);而百安居那种链接着产品、设计及安装的服务模式,一方面因为其并不拥有为服务作支撑的独特产品为前提,另一方面,在与产品供货渠道的采纳以及安装外包单位的利益诉求上始终无法达成基本的一致,因而其 “服务”的“提升”,最后只能是昙花一现般的灵光一闪,注定是无法持续了的。
因此,无论是摊位制的传统大卖场还是号称“一条龙”服务的建材超市,都必须以最基本的产品技术核心为基础(这个“产品”必须是能够在安装过程当中,能与其它现场的产品安装相“吻合”——而不是相冲突),在核心技术产品的基础上,建立以核心产品为基础的一整套能够符合并真正实现消费者消费权益的服务流程(从产品的陈列、销售,到下单生产,到现场的安装,一直到售后维修——整个大流程的实施)。唯有如此,才能够将所有相关产品的销售与安装实真正施落到实处。否则,无论商厦造得再雄伟、口号编得再美妙,都只能成为一座座没有灵魂的空洞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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