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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吴恙设计
2010-1-27 11:24
来自: 广东深圳
论校园生活
我就这样向艺术迈出了第一步,也因为凌云,我为自己的选择感到骄傲。当那些文理科的同学们每天在紧张的补习上课时,我们则每天聚集在学校的画室里。从素描开始学起。一个画板,几支铅笔就是一天。渐渐的,学水彩画,水粉画。
老师会搁一段时间带我们出去写生。最经常去的地方就是太阳岛和我们39中附近的植物园。我们班有36个同学,都来自黑龙江省不同的市区,不过因为画画的缘故,我们整天在一起。每次画完一副作品,凌云会拿起来嚷嚷,“大家快来看,张比比画完了。”这时候,大家都会围过来对我的画赞不绝口。老师也特别的喜欢我,虽然我不怎么安分守纪。
偶尔不在画画的时候,我和同学们经常在一起混,有时画的疲倦了,三五同学一起到学校附近饭店吃上一顿然后喝些小酒。喝了酒就觉得浑身是胆,干啥都不怕。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打篮球,因为加上酒精挥发太过疯狂,扣篮时我甚至把校园里的树给撞倒。或是听摇滚,一边听一边画画,春天特别快的过去了,我努力的追赶使我无暇顾及其他。
夏天来的时候,我们依旧在画室里画画,还是会去喝酒,不过不会再在喝了酒的时候去打篮球。秋天来的时候,每礼拜我们都会去写生,黄黄的树叶哗哗的掉在我们身边,凌云又开始嚷嚷,“张比比画完了。”同学们又围过来看,我除了画的好以外,是色彩最大胆的一个。我会用最艳的黄色去画树叶,用最清澈的蓝色去画湖水,用最火热的红色去画小姑娘,最朦胧的紫色去画晚霞。转眼冬天又来了,在学校美术专业,我已经小有名气,大家都说我有天分,但是我真的耗了很多时间和精力,除了一直陪着我的凌云,谁也不会知道我是多么的刻苦。
老师不在时,在技术上最有领袖风范的我就成了最有号召力的。我会叫同学们和我一起吃地道的东北猪肉炖粉条、松仁玉米、蛋煎刺老芽、野生木耳等,四周万籁寂静,脚踩在冰雪上发出的“喀嗤喀嗤”的响声,远处不时传来一两声犬吠声。在雪中行走,不由徒生了几分诗意,亢奋和激情欲将我融化……
万籁俱静。稀稀落落的雪花悠扬的飘然而至,像一个个降临尘世的精灵。
满地积雪。枯树并列在寒冷的冬夜,萧瑟而漠然。我们这时会一手拿着冰淇淋,口里喊着崔健的歌:“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儿野。”突然我听见一个小孩的哭声,接着,过来一个中年人,抱起小孩就走,“儿子别哭,这人有病……”我们则继续唱到:“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之后当我们再唱歌时会先看看周围有没有小孩。
凌云有时会不高兴我喝太多酒,她说我什么都好,就是跟个小混混似的。我搂着她,认真的说:“我混,故我在;我在,故我画。”她便把头埋在我怀里笑。
时间过的很快,快乐的一年就这么过去了,一年的努力,已经使我的画跟画了三年的同学比起来,难分高低。我越来越佩服我自己,我觉得我就是为画画而生。
转眼又到了春天,高考很快就到了,因为对中央戏剧学院美术系的渴望,我决定北京去考试。这样一来,我离开了哈尔滨。2003年四月,第一次到了北京,身边还有凌云,也只有凌云。
上帝决定了谁是你的亲戚,却给了你选择朋友的余地。顾不上是我选择的凌云还是凌云选择的我,但我们却都选择了艺术。
刚出北京站,是早晨的四五点,按照我的计划,我是应该先到中央戏剧学院去踩点,可时间又这么早。算了我还是先到天安门去看升国旗,问了人,搭九路车,直奔天安门广场,我和凌云拖着行李上了车,售票员说:“上车请打票。”这几个字简直就像五个棉花糖从嘴里吐出来的一样,这是我听到的第一句北京话。
北京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灰色的,雄壮的,安静的,当国旗迎着朝阳升起的时候,我的泪水随之滚了下来,我心里暗暗默许,一定要考上大学的决心。
转眼之间,好象北京在一瞬间就热闹起来,我把凌云CD机塞到耳朵里,听着《梦回唐朝》的菊花古剑和酒。北京城的繁华与我无关,拥挤的北京环线,车流不息,空气中潜藏着被压迫感包围的窒息。
在北京考试,要画室场地费,没有地方住,只能住地下室,一个仅4平方米左右的半地下室,没有窗户,看不到阳光,卫生间是公用的,放下床和一点点行李就已经非常拥挤了。
地下室,是北京特有的风景线。有人说地下室是北漂者的炼狱。从外地到北京,从地下室走向地上屋,这是许多北漂者的奋斗足迹,就像从奴隶到将军。那群男孩女孩,带着貌似成熟的幼稚,带着各式各样的理由,聚在地下室。这里哪里人都有,但是大家都是怀揣梦想的年轻人!没有人愿意永远住在地下室,里面租住的人多是边缘的、底层的我们这样的外地人,因为在几乎没有平房的市中心里,地下室可能是价格最为低廉的临时居住场所。
即便这样花费也挺高。那一段时间,家里把钱全花到我身上了,妈妈挣点钱,我就拿到北京,花完了又再问家里拿,基本上家里的钱就剩不下多少了。
一直听说北京拥有全国最顶尖的艺术师资和最为知名的高等艺术院校,吸引了全国各地上万艺术考生。由于录取名额有限,我们中只有一小部分能够梦圆京城,大部分将成为“陪考”。
对于这些,我从未放在心上,我认为我一定可以考上。凌云也一直在我身边陪着我,她对我也充满着信心,她的水平不及我一半,可她对艺术的执着追求、刻苦求学的精神,拨动着我的心弦。
我们会在实在累的不行的情况下,趴在地上看《灌蓝高手》。
《灌蓝高手》的出现,完全改变了我对画画的印象,原来画画也可以画得这么励志。一群青春热血男儿为着理想在球场上的那股拼劲和他们之间真挚的友谊都让年少的我感动得一塌糊涂,樱木和流川这对天生夙敌闹出的无数笑料常常让我们笑至内伤。
凌云问:“要不,我们去隔壁幼儿园的球场上灌篮?”
“你是不是病了?”
“怎么啦?怕你技不如我?”
“靠,幼儿园的球场几乎和我齐头呢。”
“可你比樱木还白痴。”
这时,我就掐着凌云的脖子,让她妥协,她嚷嚷的说饿了。我拉着凌云出去一起吃碗面或买两个馅饼充饥。她其实可以吃很好的东西,她一天的生活费比我一个礼拜都多,但是我“教育”她不要乱花钱,她很听话的点头,跟在我后面。在这种“熬人”的日子里,我们艰苦但快乐地生活着。
北京有很多考前辅导班,凌云叫我报名,可是为了给家里省钱,我加入了“蹭学族”。所谓“蹭学”,就是找到辅导班的老师,说报名前希望先免费试听一两节课。辅导班老师为吸引学生,不仅答应免费试听的要求,还会在试听过程中卖力教授,认真回答试听者的问题,以显示自己的水平。这样,偷学者不花一分钱就上了一堂高质量的辅导课,自己的疑问也得到免费解答。
刚开始我为我这样的举动感到骄傲,因为有些和我一样“蹭学”的同学上了两节课就被赶出了教室。而我却安然无恙的继续听课,我竟然从来没有怀疑过我为什么蹭学都比别人特殊,直到有天老师问我,张比比要不要再报名参加某某老师的其他课时。我才知道原来一开始凌云就帮我交了学费。
刹时,我被感动的一塌糊涂……“凌云。”我在心里默默叫着她的名字。
此时,离中戏的考试还有一个月时间,我和凌云住的地方是离中戏最近的东棉花胡同的宽街旅馆——地下室。宽街旅馆是由以前的防空洞改造的,长长的走廊,每隔十几米就是一扇大铁门,没有窗户,看不到阳光。我住的是在最里面那间,我数着穿过的铁门,1,2,3……直到数到15扇,才到我住的这间。铁门很重,恐怕到四个男人分别站两边才能关上。所以门都打开着,里面不时传来几声回音。
可我喜欢这里,听见同学们在教室里念着绕口令:扁担长,板凳宽,板凳没有扁担长,扁担没有板凳宽,扁担要绑在板凳上,板凳偏不让扁担绑在板凳上……八百标兵奔北波,炮兵并排北边跑,炮兵怕把标兵碰,标兵怕碰炮兵炮……
我便开始幻想着自己已经在这上学了,一切都那么触手可及,第一次发现现实与梦想那么接近。
老师教我们画大卫,每一个走进艺术领域的学子,都要勤奋地描摹大卫的形象,以期领悟造型与光线之间的奥秘。我们没日没夜地围绕在大卫身旁,消耗着铅笔和时间,任聚光灯烤红了双眼。
画室是一个大厂房,里面有音乐。我们经常听着黑豹的《别去糟蹋》,一边调整着手中的调子,一边在脚下跳着简单的舞步。那是一个宽松的氛围,手上的铅笔象奔跑的骏马一样不停蹄着,思想却象飞鸟一样自由。
画室里的音乐的碟多半是凌云带来的,有摇滚、金属和轻音乐,有钢琴、吉他和二胡长箫,很杂的口味,反正有人喜欢有人反感。
但是大家从来不说话,也许是嫉妒我画的太好,他们在拼命的“补习”,人人都在为圆京城梦而努力着。
这天当二胡的颤音满画室地悲怆时,我实在受不了,当场抗议道:“天哪,凌云你在强奸我的耳朵!”
“又没有强奸你的人。”她调皮的说。
“这么说,我抗议无效?”
“我在培养你的专注力。”
这时,其他同学才会冷不丁的冒出一句,“换点对身心有益的曲子。”
很严肃的语气,而凌云不忍心大家的耳朵都被她强奸,她会善良的又换成我们喜爱重金属摇滚乐。
画室里画架林立,象屏风。累时我躲在各自的“屏风”后面观察大卫和窥视凌云,偶尔画画速写。画速写是我们疲倦时的一种调剂,我常常边看到凌云裙摆下面的腿,手中还拿着美工笔唰刷地流动。
“是我的腿让你百画不厌?”凌云原来早就发现了。
我说:“你该为你成为我的模特而感到庆幸。”
“你就招了吧,喜欢我也不要老画腿啊。可以换换别的部位吗!”
我低头看画板,剩她自己继续臭美。
画大卫是长期作业,往往一张作业的期限是一周或半个月。虽然对北京不熟悉,但为了节省时间,连马路上散步也省了,我和凌云把“约会”地点改在了画室。谓之“学习爱情两不误”。加上高高的画架,使整个画室显得光线暗淡和神秘,
在考试到来的之前,很多同学都喜欢通宵画画,陪伴在我身边的则是泡面,音乐,凌云和矿泉水瓶。有时夜半三更凌云总会狂喜或者沮丧:“我有灵感了。”
然后见凌云将画面背景重新处理,产生了意外的效果,这时大家都会围在那张画的周围,或赞同或指出不足,或得到启发;我前面的同学仅仅因为大卫头发暗部的调整失败导致整个画面失去了黑白灰平衡。
我问他:“是不是有时看自己的画看久了,思维感到迟钝、陌生和模糊?”
他点点头。
我便会帮他忙修改,凌云喜欢和我抢着帮忙。她偶尔喜欢和我较把劲,她不愿意输给我,也不肯落后我,面对我那些几近完美的作品,她崇敬我的同时,也鼓舞着自己。
我则心无旁骛,画好大卫。毫不疲倦地顶着黑眼圈,双手被铅笔染得乌黑发亮。
“比比,我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大卫头上的每一个细节。”
“看到什么了?”
“看到他瞳孔里的两颗心。”
“看来你对大卫产生了深深的感情,纸张上的大卫就象是你的婴儿,这个生育的过程或者痛苦或者享受。”
凌云突然凑到我跟前亲了我一下,“就像对你的感情一样深。”
我心里突然明白,如果没有凌云一直支持我,我的画也许达不到如此境界。
同学们坐在画室里,每天忙着画画。画水粉画时,大家身边都摆着一个红色的小圆桶,这是用来洗画笔的,可是每当用的颜色多了,水就浑浊不清,勤快的同学每隔一两个小时就的去换水。我觉得这样很麻烦,画画也会分心。而我用来洗笔的是一个废弃的油漆桶,方型的,桶的正上方有一个圆口,桶很大,每次换水的时候我都觉得特别浪费。
之后,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找来四个矿泉水瓶,用绳子分别绑在油漆桶的周围,全部都装满了水,洗笔的时候,我会先用桶里的水来洗,这个时候的笔是最脏的,再依次用周围的矿泉水瓶。这样的话,减少了换水的时间。我不用像其他同学一样在画室和卫生间里来回跑,有时甚至一天都不用离开画室。
这为我画画节约了很多可贵的时间。
考试日子很快到了,我和凌云约好,我们一起留在北京。考前的最后一天,为了舒缓这些天的压力,我决定出去好好放松放松。
我拉着凌云到王府井去吃东西。北京有首民谣这么唱的:“北京小吃九十九,样样叫你吃不够。”王府井小吃一条街的各式小吃,没有上百种也有九十样。如新疆式烤羊腿、甜点驴打滚、油炸灌肠等回民小吃和煎饺子、爆肚、甜食茶汤和北方小点豌豆黄等。
“我要吃冰糖葫芦。”凌云像小孩子一样。
“赏你一口。”我拿着一窜让凌云咬了一口。
“只有一口?你真小气,我还要。”
“还想吃也行。你的答应我一个要求。”我挠了挠脑袋。
“什么要求?”
“好好考,一定要让我们在一个大学。懂吗?”
凌云又如小孩般的点点头。我们站在各式各样的冰糖葫芦中间,这些色彩丰富的小吃,品种多样,山楂、桔子、山药,还有新鲜的弥猴桃、草莓、葡萄,一路走来举着它,这种感觉无比欢畅。
吃完东西,凌云领着我说去喝酒,她说以前暑假她来过几次北京。
我们来到后海北沿。
市井的喜气与飘香的红酒相安无事,古老的院落与时尚的潮流各得其所,什刹海是后海比较有名的酒吧区之一,这里的确是一种“北京特色”。来什刹海的吧客讲究的是个闹中取静。来这里喝酒是假,换心情才是真,所以不少酒吧装潢颇为讲究,“帅府”寻常院落中有金戈铁马之气;“佛吧”方寸之地却别有宗教韵味。
“这地方真美。”我不禁发出赞叹。
“比我还美?”凌云道。
“设计师真伟大。”我没回答凌云的话。
“你也可以的。你也可以成为最棒的设计师。”
“对我这么有信心?”
“我相信你。”
我们站在什刹海酒吧街最动人观景处:在“银锭桥”上,听船上二胡悠悠,最是销魂滋味;更有水上蜡灯,伊人倩影,令人心醉。我顿时觉得特有灵感。这灵感不是别的,这一刻我仿佛恍然大悟,我的追求,我的理想——当一名优秀的室内设计师。
凌云问我为什么对中戏如此眷念,我想可能因为我是个太偏理想主义的人。可当在酒吧附近看到那些名贵跑车的时候,我心里又起了一层疙瘩。
兰博坚尼,法拉利,宾利,奔驰,宝马,美洲豹……这些清一色的好车,使我看到这个社会的另一面,做人是不是应该实际一点。于是我在报考中戏后,又报考了北京建设大学室内设计。
在一试二试三试后,以我的水平不出意外的在榜上看到了我的名字,两个学校都录取了我。也许没来北京之前,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中戏,渐渐的我明白实际一点反而更贴切这个社会。几番思考后,我决定了去北京建大,就像凌云所期盼的,当一个室内设计师,而不再一味的追求纯艺术。
我兴高采烈的去找凌云时,此时的地下室看起来已经不那么阴霾,十五道铁门像是欢迎我的朋友。它突然给我一种归属感,让我看到北京的光鲜。我从地下室起步,然后越走越高,走向高楼大厦、步入成功,我想象着自己成功的那一天。
凌云不在地下室,同住的女子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高强度作画的原因她落下不少毛病。”
“什么毛病?”
“睡眠不足导致抵抗力下降。她现在身上都一定要长期备着药,感冒药、咳嗽药、抗疲劳药……”
“我见她挺好啊,真的假的啊?”
“一点儿都不马虎。”
我楞在门外,为什么凌云天天和我一块我竟从来不注意这些细节,她和我一起熬夜,我从没替她担心过。
“凌云一直维生素一类的药不离身,有几次还托我帮她买呢。她说一觉得不舒服就赶紧吃药。现在这个阶段,要和时间赛跑,即使身体不舒服,也咬牙坚持。”女子继续说。
“唉,她真傻。”
“你说她傻?她都是为了你呢,就是希望你坚持下去,不为她分心。”
……我感觉我眼睛湿润了,正准备问她凌云人在哪的时候,这时凌云回来了,我先是一脸笑容,然后转喜为怒:“为什么你身体不舒服也不告诉我?”
“怕传染给你呗。”她半开玩笑的说。
“怕我画画分心?”我则一脸严肃。
她认真的看着我:“我要走了,离开北京。”
“为什么?”我歇斯底里的。
“因为身体无法适应,我爸爸带我去美国,他不放心我留在北京。”
“你答应去?”
“别无选择。”
“我们说好留在北京的,我考上北京建大了。”
“恭喜你。但是……”凌云没再继续说下去,我也知道她要说什么。我用力抱紧她,声音几乎在颤抖:“不要走。凌云不要走。”
她轻轻推开我,“张比比,你在北京一定要好好的,将来你一定是优秀的设计师。”接着,凌云掉头进了宿舍。关门时,从她口型里吐出两个字:“保重。”
吵闹的地下室里有人欢喜有人愁,上榜的同学们四处报喜讯,落榜的同学们则埋头收拾行李,也许他们在考虑,是不是该在他们各自的梦想道路上继续前进或是带着疲惫和失望踏上来时的路。而我,傻傻的站在门外,等待门另一面的凌云告诉我她会留下来。
良久,我再次推开凌云宿舍的门,她的床上已经整理得干干净净,上面摆着两支烟,形成“V”字型。而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凌云走了,世界并没有因为她的走而改变。地球依旧在转,剩下我一个人的日子,感觉每一天都是灰暗的。
放弃了中戏,同样的九月,我即将在北京建大开始我的新生活了。
我在火车站等着姗姗来迟的建大校车。全国各地的学生,有广东,福建,湖南等等。从南方来的学生多半穿着人字拖,露出赤露乌黑的脚丫。
北京的夏天,太阳的光失去了春天般的柔和,像一个火辣辣的大圆球,向世界发射出所有的光芒。烤红了人们的脸蛋,晒干了地上的水珠,也拷干了我灼热的心。
开学第一天,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在校园里,影子在阳光下随着我动而动。我停下脚步,第一次发现到影子里的自己连头都找不到在哪里。头发已经近一年没有修整过,有些卷的头发向肩膀两边伸展,已经与肩同宽,我顿时十分讨厌这样的夏天,没有凌云的夏天。校园里的女生们穿着各种裙子,戴着形状不一的墨镜,和我擦肩而过时,墨镜后面的眼睛会刻意的看我一眼,她们不明白我为何这么狼狈,也不会知道我是多么的想念凌云。
开学后,室内设计的课程与我理想中的差别太大。老师竟然要我们从画素描开始学起,我顿感这是种对我的耻辱。
在画室,我百感烦躁。不再有考试以前的那种热情,也不再有耐心的花时间去画好每一副画。每当老师交代我们交什么作业,我都是潦草几笔便完事。这样一来,老师对我没有一点好感,同学们也不看好我。
有次老师布置要在两礼拜内交一副素描或颜料画。我在画室里呆了一个礼拜,却画出一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作品”出来,少了凌云后,我开始怀疑自己那些日子是怎么走过来的。
当同学们看到我的画的时候都纷纷议论。
“你这画的啥呀你?”
“几笔素描,加上一点油彩,这里还有用钢笔画的。这也叫画啊?”
“哟,愁愁你的画纸,都成‘黄’的了。”
“真难看啊!”
同学们一一评价我的画。我不明白他们是啥眼光,可我自己就是觉得好看啊。坐我旁边的同学还说:“张比比,我劝你千万别把这画交上去给老师看,不然非得骂你。”
“柏拉图说过:宇宙万有是永恒理念的摹品,而艺术是摹品的摹品。这叫艺术懂吗?”我毫不在乎的说。
“切……”
同学们各自回到自己的画板前画画。不再理喻我。
而我随手用袖子抹了抹脸上的颜料,对他们的话很不屑一顾。我把我隔壁班同学最常用的铅笔偷偷藏起来,让他画不完画,让他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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